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认定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党委副书记反映。
电话:0591-2286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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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