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学院高端学术会议专项基金(理工类)”会议申报通知
日期:2016-11-22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为加快推进我校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活跃学术氛围,扩大学术影响力,提高学校科研水平,现将2017年“学院高端学术会议专项基金(理工类)”(以下简称会议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会议须有正式会议通知文件且举办地点在福州市内;
2、申报会议原则上须满足以下四个类别之一
(1)国际一类学术会议。外单位参会人数150人以上,其中境外参会人员不少于外单位参会人数的20%,至少有3位外国知名专家作主题报告。
(2)国际二类学术会议。外单位参会人数100人以上,其中境外人员不少于外单位参会人数的15%,有外国知名专家作主题报告。
    (3)国内一类学术会议。由国家级一级学会或一级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主办的学术会议,同时满足外单位参会人数100人以上。
(4)国内二类学术会议。由国家级一级学会或一级协会的专业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部委下属机构以及省级学会、协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同时满足外单位参会人数60人以上。
二、资助额度
1、国际一类学术会议每场资助经费≤20万元,国际二类学术会议每场资助经费≤15万元,国内一类学术会议每场资助经费≤10万元国内二类学术会议每场资助经费≤5万元。
2、按需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会议预算经费总额的50%,同时不超过各类学术会议资助额度的上限。具体资助额度根据本年度会议基金总额和会议计划而定实际核报经费将按会议举办实际类别和决算经费确定
三、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学院高端学术会议专项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2份),会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一式2份),拟承办会议有关佐证材料会议通知征文通知等,一式1份);电子申请表以压缩包方式发至hxky@fzu.edu.cn
2、会议申报材料会议负责人签字,主办或承办学院(单位)审核、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学术交流办公室。
3、申报受理截止期:2017年1月4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列入2016年计划资助会议清单的会议负责人,若未提交会议总结材料的,请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材料,否则不能申报本年度会议基金资助。
   2、会议基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主办或承办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市内交通费(除租车费外)、纪念品或礼品等项目开支。
   3、如果受资助的会议计划发生变化,应尽早(在原定会期前)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书会议负责人签字,主办或承办学院(单位)审核、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科技处学术交流办公室。
1)跨年度延期举行会议,应及时提交会议延期报告,否则将取消该会议的资助经费。
2)取消计划会议,应及时提交会议取消报告,否则将核减该学院(单位)下一年度会议资助经费。  
联系人:陈慧敏       联系电话:22865529     
材料报送地点:学院旗山校区行政北楼科技处东312学术交流办公室
附件:
 
院科研办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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